软件企业认定标准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 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 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 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4、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5、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6、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7、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 50%以上;
8、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了解更多>软件企业一般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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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基本证照资料
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三个审计报告(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审计报告、上一年度软件收入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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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软件产品列表(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上一年度12月份社保证明
上一年度与软件产品登记相应的软件销售合同
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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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初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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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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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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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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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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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下证